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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四议两公开制度4篇【完整版】

    作者: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3-10-16 10:00:46

    四议两公开制度四议两公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本程序“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具体操作中,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实施:(一)村党支部(总支)会议提议:村内重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四议两公开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

    四议两公开制度4篇

    四议两公开制度篇1

    四议两公开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本程序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具体操作中,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实施:

    (一)村党支部(总支)会议提议:村内重大事项的提议,首先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党支部提议,形成初步意见。 提议前:

    1、广泛征求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充分考虑绝大多数群众的切身利益。

    2、对议定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认真科学的考察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技术人员进行项目论证。

    3、审核所议定的事项是否符合上级政策、法律法规、本村实际及群众意愿。

    4、对于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党支部要认真研究,制订初步方案后再进行提议。

    5、对议定的事项要形成完备的书面材料。

    6、议定的事项必须在议定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备案。 提议中:

    7、参加人员为所有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

    8、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就提议事项的重要性、可行性、专家论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等进行专题介绍。

    9、所有党支部委员就提议事项分别发表意见和看法。

    10、根据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11、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经与会人员2/3以上同意,形成提议意见。

    提议后:

    12、将提议事项形成详细的书面材料存档。

    (二)村“两委”会商议: 根据支部会议提议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科学论证,发表意见,并通过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商议前:

    1、村党支部书记应提前将支部提议内容与村主任通报并充分沟通。

    2、村党支部应在会前一周内将中心议题发至“两委”班子成员手中,待充分酝酿、调研、思考之后,再进行集体商议。

    商议中:

    3、参加人员为所有村“两委”组成人员。

    4、会议由村主任主持,村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会提议意见。

    5、每名与会人员都必须对提议意见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商议专业性较强的事项时,应邀请专家参与,进行可行性论证。

    6、根据村“两委”成员的意见,对支部提议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7、村委会针对商议意见修改完善支部提出的实施方案,并交“两委”成员审核,力求“两委”达成共识,实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8、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提议意见和实施方案进行表决,经到会人员2/3以上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商议意见。

    商议后:

    9、党支部成员要主动做好未同意的村委会成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三)党员大会审议:把村“两委”会形成的商议意见交党员大会审议。 审议前:

    1、村“两委”应提前三天左右,口头或书面把审议事项和实施方案传达或送交到全体党员,并让党员带着议题进行思考斟酌,充分了解村民意愿,提高审议质量。

    审议中:

    2、审议一般在每月15日的党员活动日提交党员大会审议,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审议。

    3、参加会议党员人数必须达到应到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对确实不能到会的党员,可上门或电话征求意见,并计入实到会人数;对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党员,长年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党员,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党员,正在服刑的党员,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但未转走的党员可以不计算到与会人数之内;预备党员有建议权但无表决权。

    4、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由村主任向大会通报村支“两委”所商议事项的意见以及制订的实施方案。

    5、党员大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

    6、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能采纳的"采纳,不能采纳的必须向提议党员说明原因,做好解释。

    7、村“两委”根据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订完善实施方案。

    8、修订完善后的实施方案必须进行表决,经与会人员2/3以上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审议意见。

    审议后:

    9、审议通过后,村“两委”要认真吸取党员大会提出的意见,对表决方案进行修订完善。

    lO、所有党员要深入农户作好方案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奠定基础。

    (四)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把审议意见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讨论,并进行表决。

    决议前:

    1、村委会要提前召开预备会,认真讨论审议,使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的动因、事项和前景。

    决议中:

    2、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前,要提前一天以文字或口头形式通知本村所有村民代表,简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到会人数达到村民代表总数的2/3以上方可开会。对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村民代表会议无法研究决定的,可召开村民会议,在会议召开前一天,要以广播、文字通知等形式告知村民会议的主要议题及内容。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剥夺政治权利除外)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方可开会。

    3、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代表可委托他人,没有委托的,村委会应适时向代表征求意见。

    4、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并向村民代表通报拟决议事项和实施方案。

    5、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上代表的意见建议能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答复的做好解释,并指定时间予以答复。

    6、对代表们的意见建议要做详细认真记录,作为完善决议、充实实施方案的参考。

    7、决议事项必须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形式进行,村民会议所作决议必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所做决议必须经到会人员2/3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决议后:

    8、表决结束后,要根据不同情况做好跟踪问效工作。

    (1)对于大多数同意,极少数反对的决议事项,要进行有针对性地走访了解工作,弄清不同意见的原因,做好解释说明,确保顺利实施。

    (2)对于勉强通过但不同意见面较大的决议事项,要暂缓实施,通过各种途径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缩小反对面后再组织实施。

    (3)对表决未能通过的事项,要深入剖析,如果决策确实错误则及时中止;如果思路正确,因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决的事项,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待条件成熟后再重新进行“4+2”工作法决策程序。

    (4)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法未能通过表决的,要查明原因,进一步完善方案,做好工作,使方案尽快通过。

    (五)决议的公告: 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事项应采取适当形式由村委会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1、公告的内容:对决议事项的主要内容要采取不同形式、在不同范围内进行通报,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2、公告的形式:公告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发布。

    3、公告的位置:公告一律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在公开栏旁设意见箱。

    4、公告的时间: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5、公告过程中,要做好解释工作;如果发现公告内容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立即重新公布。

    6、公告期间,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7、公告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六)决议的实施: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形成的决议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具体要求为:

    1、凡经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通过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

    2、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决策的执行进度、账目、预算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村委会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提交村党支部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4、对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发问题需要变更方案的,应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支部按“四议两以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七)实施结果的公示: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及时进行公示。具体要求为:

    1、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

    2、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

    3、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必须在3日内由村委会予以答复。

    4、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5、对村级最终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持村委会开具的介绍信向乡镇有关部门反映,对乡镇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可由乡镇开具介绍信向县直有关部门反映。

    四议两公开制度篇2

    时间:20XXX年2月日上午

    地点:党支部办公室

    参加人员:XXX、XXX、XXX、XXX、XXX

    主持人:XXX

    记录人:XXX

    会议事项:研究党费收缴和自来水改造事宜

    XXX:今天的会议内容有两项,一是党费收缴情况,二是自来水的改造。

    首先,说一下党费的收缴情况:党章明确规定,申请入党同志都要按期交纳党费。据我了解,我们党员没有一个不缴纳党费的,就是时间上有前有后,有个别党员甚至两个季度交一次,这与我们的工作也有一定原因。

    XXX:去年有个别党员对党费的交纳不是很及时,甚至有个别党员让别人代缴,我建议今后对这样的党员要进行个别教育,让他们提高认识,党员就要按党员的最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思想上、行动上都要体现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不能混同于一般老百姓。建议组织上一次党课,把这些问题摆在桌面上,让每个党员都要提高认识。

    XXX:XXX的建议很好,有个别党员的思想就是有些滑坡。我们通过学习引导,使这些同志重新振作起来,从思想上、行动上赶上去。

    XXX:对于党费收缴问题,不在于这两毛钱,关键是一个思想态度和党性原则问题。下步要严格党费收缴制度,另外,我这次会议跟大家一起研究一下自来水改造问题。

    XXX:自来水的改造。这次自来水改造牵扯面广,直接关系着村民的利益。所以我们要拿出专人负责,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涉及到村民利益的地方,要酌情处理。向村民做过细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顾全大局,着眼于广大村民的利益,一定不要与村民发生矛盾,损坏的财产我们要及时赔偿。

    XXX:这次自来水改造最大的难点就是XXX,我们应该提前找XXX解释清楚,我相信,XXX,因为他是一名共产党员,并且思想觉悟还算比较高。

    另外:我建议在五队场这个地方不需要和北边一致,因为栽着树,可随便找一个树空也能挖。这样的话,涉及群众利益的面会相应的"减少一些,不妨我们再去实地考察以下。

    XXX:无论是党费的收缴还是自来水的改造问题,同志们讲的都很切合实际,我相信,只要大家齐心协力,什么工作都能做好。

    大家看看还有什么意见,如果没有意见就这么办。

    (一致同意)

    四议两公开制度篇3

    会议时间 20**年**月**日

    会议地点 支书办公室

    应参加人员 全体村组干部、办事处抽调人员

    实参加人员 全体村组干部、办事处抽调人员

    事项内容:

    拆 房 协 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拆除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拆除范围: ,共 间。

    二、拆除费用:

    三、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如遇强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准许推迟工期),交由甲方验收。

    四、施工要求:乙方应保质保量。在拆房期间,拆出的建筑材料(砖、瓦等)归乙方所有,由乙方码放整齐,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迅速拆除、及时清理、快速清运。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并办理相应的安全责任保险。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或造成甲方及第三方财产损害或人身伤亡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工伤补偿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验收:甲方对工程质量、工程期限等进行验收,并双方签字确认验收结果。

    六、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对方全部合同金额。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剩余一份交由办事处指挥部保存。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四议两公开制度篇4

    “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社区民主自治机制。

    (二)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社区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三)坚持发扬民主。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四)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

    (一)明确决策内容。凡是社区重大事务和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

    (二)规范工作程序。进入决策程序的社区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社区党支部会议提议。社区党支部对社区内重大事项及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市、区、街道的要求,符合社区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体而言,提议前:①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②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③制定初步方案,报街道党委批准、备案。提议中:①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况;②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③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2、社区“两委”会商议。社区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社区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具体而言,商议前:①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②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商议中:①支部书记主持“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②“两委”充分讨论,可邀请专家参加;③修改补充完善方案;④“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商议后:党支部主动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3、党员大会审议。对社区“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社区“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具体而言,审议前:社区“两委”传达议题,党员思考,并了解民意。审议中:①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居委会主任通报意见、方案;②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③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审议后:①“两委”修改完善方案;②党员深入群众中宣传、动员、解释。

    4、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由居委会主持,召集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居民代表或到会居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具体要求为,决议前:①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②召开预备会,告知决策动因、事项;③征求居务公开监督人员意见。决议中:①居委会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②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③进行表决。决议后:①通过的事项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②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5、决议公开。经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进行公告。公告的形式:公告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实施。公告的位置:文字公告一律在社区活动场所和各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在公开栏旁设意见箱。公告的时间: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过程中,要做好解释工作;对公告内容确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重新公布。公告期间,社区“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居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公告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6、组织实施决议。决议公开期满后应立即组织实施决议,在实施决议的过程中要按照以下四步进行。一是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居委会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二是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居民代表通报决策的施行进度、账目、预算。三是在实施中出现问题后,居委会能解释的立即解决,不能解释的提交社区党支部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四是如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应及时向居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社区党支部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7、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居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发挥党员大会、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居委会及时进行公示。具体要求为:①居务公开监督人员审核审查实施结果;②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③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由居委会三日内给以答复;④对居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居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提交党员大会审核,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社区最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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